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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政府聽取工會意見 加強保障本地僱員優先就業

  •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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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政府今日公布優化輸入勞工政策,推行輸入勞工分級審批機制,將餐飲服務業的廚師、初級廚師、燒烤廚師、餐飲調配員及酒吧主管等職位(統稱為出品部職位),以及侍應生、樓面部部長、接待員及收銀員等職位(統稱為樓面部職位)納入第二級審批機制。僱主就相關職位申請輸入勞工時須遵守更嚴格的三比一人手比例規定,人手比例則改為以整個部門的所有職位計算;同時這兩個部門所有申請職位在優化計劃下的本地招聘期劃一為六星期,其間僱主須每兩星期參加一次由勞工處在指定就業中心舉行的招聘會。飲食業職工總會(本會)樂見政府從善如流,在多次諮詢會議上聆聽本會及廣大工友的聲音,作出上述調整,採取必要措施保障本地工人就業權益。然而,本會仍然期望政府在執行細節上更進一步,確保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核心原則得以落實。


針對新政策,本會提出以下三項核心訴求:


一、 促請政府建立「可加可減」的動態調整機制

飲食業市場變化急速,本會強烈要求當局切勿將3:1的比例視為固定不變的上限。當經濟逆轉、市道轉差,或本地失業率上升時,政府必須果斷暫停或進一步收緊外勞審批,確保本地工人「有工開、有飯開」。審批必須緊貼勞動力市場的實時脈搏,以最大力度保障本地勞工。


二、 大幅加強巡查密度,杜絕「假招聘、真輸入」

政府除了設立新的審批制度,也必須有嚴謹的監察配套。本會促請勞工處及相關部門大幅增加對食肆的突擊巡查次數,嚴查僱主有否按機制聘請足額本地工人,並堵截有僱主以壓低工資、不合理提高入職要求等「假招聘」手段,製造虛假的本地人手短缺,以達致輸入廉價外勞之目的。


三、 加重違規罰則,將最高制裁期延至5年屬起步

新例擬將違規僱主的行政制裁期最高延長至5年,本會認為提高罰則有助增加阻嚇力。但我們認為,對於嚴重違規、特別是屢犯的僱主,當局應更積極引用刑事檢控,並設立「黑名單」制度,長遠剝奪其申請輸入外勞的資格,不能單靠行政制裁了事。5年的制裁期不應是最高上限的終點,而應是嚴格執法的起點。


本會將繼續密切監察新政策的實施情況,收集前線工友的意見,並會繼續向政府及立法會反映業界實況。維護本地工人就業優先,是本會始終不渝的立場。我們期望政府切勿視今日的調整為終點,而是一個持續優化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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